綠色印刷標準的制定
我國制定綠色印刷標準的框架為:以印刷產品的環保標準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,制訂印刷品環保標準,包括印刷成品重金屬的含量,對材料、輔料、加工工藝的要求,以及印前、印中、印后各環節中材料處理、廢水(包括各種化學藥水、洗車水)、廢物(擦車布、PS
版)、廢氣的排放,成品回收等。規定檢查機構的資質和檢驗的方法。
出于環境因素的考慮,印刷產品所用的材料應該能夠盡可能減輕環境負擔,采購材料時也要選擇這樣的材料,即使是在客戶指定材料的情況下,印刷企業也必須提出使用對環境負荷較小的材料。為此,環境保護部于2011年3月2日頒布的我國首個綠色印刷標準——《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。
平版印刷明確提出,印刷產品質量除了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外,印刷產品的生產從原材料采購開始就必須達到具體的環保指標。綠色印刷標準中不僅包含對材料本身的限制要求,還應將材料生產者的管理也納入印刷材料綠色采購管理的范疇,印刷企業在選擇材料生產商時就應該站在消費者的立場,主動選擇那些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施環境保護措施的材料供應商,與致力于環境減負、材料回
收利用、實施環保標簽認定的供應商合作,甚至委托他們進行低環境負荷材料的開發,這樣不僅有利于印刷企業選擇符合綠色標準的材料,更能夠引導整個印刷產業共同來關心環境問題。
除了原輔材料的控制,印刷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工序是決定產品是否綠色的另一關鍵。印刷生產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,完整的工序涵蓋了從企業接單到交貨的全過程,在加工工序的所有階段均要致力于減輕環境負荷。
東上綠色印刷產品:沖版水凈化循環處理機、印刷機水箱潤版液循環過濾機、十字線對位打孔機、全自動打孔機、烤板機、集塵器。